一、政策说明
从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就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了,但今年(2021年)内的年终奖收入仍可以单独计税。政策如下: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二、个税税率表的不同
分别计税税率表
级数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三、举例
小郑2020年全年收入为10万元(已扣除个人缴付的“三险一金”),每年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共计3.6万元,无其他扣除项目。另外,2020年12月公司向其发放一笔4.2万元的年终奖,已预缴个税3990元。
分别计税税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 3990元
工资 (100000 -5000 ×12-36000) ×3%=120元
合并计税税额
(100000+42000-60000-36000) ×10%-2520=2080元
退税 3990+120-2080=2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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