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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累计预扣预缴如何计算

2020-07-23 09:38:47作者:admin来源:未知

一、什么是累计预扣预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中指出,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关于累计预扣法,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它是指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自然人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二、累计预扣预缴计算公式

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每月应预扣税款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即纳税人如果7月份入职,则扣缴义务人发放7月份工资扣缴税款时,减除费用按5000元计算;8月份发工资扣缴税款时,减除费用按10000元计算,以此类推。

三、综合所得个税税率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四、案例讲解

老王每月工资收入均为18000元,按照规定缴纳的“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每月合计3000元,目前有一个女儿,正就读小学二年级并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减免税收入及减免税额等优惠,且无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解析:

老王每月应预扣预缴税额分别为:

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8000×1-3000×1-5000×1-1000×1)×3%=270元

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8000×2-3000×2-5000×2-1000×2)×3%-270=270元

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8000×3-3000×3-5000×3-1000×3)×3%-270-270=270元

4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8000×4-3000×4-5000×4-1000×4)×3%-270-270-270=270元

5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8000×5-3000×5-5000×5-1000×5)×10%-2520-270-270-270-270=900元

......

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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