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无论是在国内居住的个人,还是在国外居住从中国取得收入的,都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有五笔收入,不需要缴纳个税。
小明退伍后,收到了国家给予的转业安家补助费。进入到新的工作岗位不久,小明因为意外伤害住进了医院,得到了3万多元的保险赔偿金。
在住院期间,小明认识了同病房的大张,两人在闲聊当中,大张告诉小明,他的转业费和保险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隐瞒不交的话,就会被判刑。小明吓了一跳,那么大张说的都是真的吗?
本案为实际案例,情节有出入,已做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小明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有纳税的义务,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有一些个人所得是免于征税的。
1、国家发给的补贴、津贴;2、保险赔偿金;3、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4、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5、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本案中,小明的款项一是军人转业费,二是保险赔偿金,均属于免征个税的情形,因此这两笔钱小明不需要缴纳个税。
来源:律师帮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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