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所以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2、个人技术入股企业递延纳税期间,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个人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三、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一)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所以个人需要在破产清算前按照财产转让所得,以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残疾人取得房屋租赁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的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项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不属于减征照顾的范围。所以残疾人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不能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4、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沪港通转让H股取得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 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3号)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企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或采取其他形式发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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