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2019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计算公式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一60000元-“三险金”等专项扣除一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一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
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详细解读
1、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额+劳务报酬收人额+稿酬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一免税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稿醐所得收入×(1-20%)×7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20%)。
即: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全额+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合计数*0.8+稿酬收入*0.8*0.7
2、三险一金的专项扣除
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3、专项附加扣除
主要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主要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等。
5、捐赠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
四、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个税税率表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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