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业务需要招聘临时工,请问临时工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来算呢?
答:具体情况需要看企业和临时工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情况一:企业与临时工属于聘用劳动关系:
1.签订了劳动合同;
2.按月定期支付报酬。
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这时的个税需要按工资薪金来申报,起征点为5000元。
情况二:企业与临时工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
1.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 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
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起征点为800,适用于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是对待个人劳务报酬一次性收入过高的用户来说,是要实行加成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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