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也可以叫做临时工,现如今,很多都是身兼两种工作职责甚至身兼数职的情况也不在少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很多岗位或者业务的需要都会需要临时人员,那么临时人员的财税问题该要如何处理和归类呢?还有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和甲方公司应该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一.临时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对于临时人员工资的处理,我首先要了解临时人员的本质,和正常的员工有什么区别!
1.何谓临时工资?
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具有临时性、季节性用工性质,在双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以到期延续用工。
2.签订劳动合同or劳务合同
临时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分情况而定。
比如:
①某公司订单量大增,一段时间内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时候就招聘一些工人,不是永久的,只是订单量大增生产不过来的时候才雇佣,这种实际上已经成立了劳动关系,属于雇佣关系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②如果是找来一个技术人员,将生产线上的设备调试一下,使之更好的运作,提高效率,这种应当签订劳务合同,按劳务报酬发放工资。
二.临时人员工资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财务很容易混淆这两种,也不是很清楚临时人员工资到底是按照那个算,工资和劳务报酬是不同的,申报个税的方式也是不同的。
1.按月正常发放工资的,“是否雇员”选择“是”,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报表;
2.不按月发放工资或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否雇员”选择“否”,填写劳务报酬报表。
首先是根据签订的合同来判断是“工资”还是"劳务报酬',没有签订合同根据实际用工情况是否为雇佣关系,是的话就是工资。
三.是否缴纳社保
大多数公司基本上都会有临时人员、实习生和试用期的员工,这些用工企业到底会不会给他们交社保呢?
1.临时工分为三种情况:
①签订劳动合同,定期发放劳动报酬。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肯定形成了雇佣关系,是一定要缴纳社保的。
②签订劳务合同。这种属于服务的关系,是不用缴纳社保的。
③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也属于雇佣关系,也应该为其缴纳社保。
临时人员交不交社保,取决于属于上述哪一种情况!
知识扩展:
2.实习生到单位来实习,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三方协议,有效期是签约日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没有建立雇佣关系,不缴纳社保!
3.试用期员工,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内缴纳社保。不缴纳其实是不合法的,可以仲裁。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试用期也要交社保。
4.劳务派遣是由派遣单位缴纳社保,但是,用工单位要为其缴纳工伤,一旦出现伤亡会受连带责任的。
5.还有三种人不用缴纳社保:非全日制用工;退休返聘人员;聘用其他单位的停止人员。
关于社保问题还要看用工的人员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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